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旅游资讯 党建动态 专题专栏 招商引资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区旅游发展厅关于对藏旅游发〔2019〕47号执行情况的再行公告

来源: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0-2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区旅行社日常监督管理。

2019年4月,我厅下发《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旅行社质保金缴纳情况等事项自查工作的通知》(藏旅游发〔2019〕47号),对全区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核查。为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切实维护旅行社合法利益,现将该文件执行截止时间延长至2019年11月10日,请各旅行社务必依法依规缴纳足额的服务质量保证金,按要求配齐3名导游。逾期未缴纳质保金和配齐导游的,列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取消旅行社的评奖评优及相关经营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1.2015年以来已经批复成立的14家旅行社名单

2.《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旅行社质保金缴纳情况等事项自查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1:


2015年以来已经批复成立的14家旅行社名单
序号 名称 批复年限
1 西藏高原通用航空旅行社 2015年
2 西藏银河旅行社 2015年
3 西藏美天旅行社 2015年
4 西藏明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5年
5 西藏轻舟旅行社 2015年
6 西藏闲逸旅行社 2015年
7 西藏翔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
8 拉萨天空之城旅游有限公司 2016年
9 西藏伶睿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10 山南市达布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11 西藏当雄登罗桑旅行社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拉萨市城关区娘热乡村合作社
国际旅行社
2017年
13 西藏探秘自驾游俱乐部有限公司 2017年
14 泰达国旅西藏分公司 2017年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