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助奖励乡村旅游引导性资金的公示
区内各旅行社:
2020年以来,我区旅行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决克服新冠疫情消极影响,深入分析我区旅游市场需求,通过挖掘特色乡村旅游点、积极探索打造旅游新业态、研发乡村旅游产品、客源输送等多举措,有效激活乡村旅游市场活力,农牧民参与乡村旅游服务积极性大幅提高,助力旅游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激发全区旅行社参与乡村旅游积极性,推动我区乡村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西藏专项旅游协会协同拉萨、林芝、山南、日喀则四市(地)旅发局,认真核实旅行社与乡村旅游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向输送客源量等情况。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召开会议研究同意,拟对我区乡村旅游业务开展较好(年输送1000人以上)的20家旅行社进行每社3万元乡村旅游引导性资金补助奖励。现将奖励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5月11日至5月17日止(为期7天,包括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公示期间,如对奖励名单有异议,请及时向西藏专项旅游协会反映情况。
联系人:胡蓉;电话:13989094222.
附:乡村旅游点接待旅行社团队情况统计表
西藏专项旅游协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