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自治区级绿色旅游示范基地、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 基地、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丙级旅游民宿拟评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西藏自治区绿色旅游示范基地评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藏自治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评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藏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评分细则(试行)》《西藏自治区级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申报书(试行)》等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经地(市)旅游部门初评和推荐,自治区旅游规划及资源开发质量审定委员会组织评定,现将拟评定名单公示如下。
(一)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拉萨市达孜区、林芝市米林县、昌都市江达县;
(二)自治区级绿色旅游示范基地:山南市错那县勒布沟、昌都市江达县雪巴沟;
(三)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日喀则市谢通门温泉景区;
(四)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拉萨市城关区八廓街;
(五)丙级旅游民宿:拉萨市龙布仓藏精品民宿、平措康桑 (唐古店)、林芝市仓央精品民宿。
公示期自2022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891—6578582;邮箱:xzlfwghc@163.com
西藏自治区旅游规划及资源开发
质量审定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