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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2018年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旅发委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6-15

各市(地)旅发委,区内各相关学院(校):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人发〔2018〕29号)精神,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11月至12月举行。现将我区组织实施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犯罪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报名程序

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ghr26.ata-test.net/site/#/default/index。报名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当于2018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期间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拍照上传有关资料。上传资料包括:

①身份证件(正反面);

②学历证(内外面);

身体健康证明材料(指有资质的机构如: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在对证件持有者进行了相关项目的健康体检后,出具的证件持有者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的证明,不要求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

④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

现居住地管理部门(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藏满5年的居住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取在线审核和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在报名网上上传有关资料,上传资料时应确保上传资料图像清晰可辨,以免影响资格审核。也可在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至9月21日17:00前到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工人事处(西藏拉萨城关区罗布林卡路3号)现场提交资格审核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完成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

(三)交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交费。交费需在报名网上进行,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17:00。交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考生自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7:00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四)报名各阶段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6月25日9:00至9月21日17:00。

网上交费时间:资格审核合格后至9月28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7:00。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和《我区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流程》有关规定执行。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考生可访问文化和旅游部官网(http://www.mct.gov.cn)“在线办事--表格下载”栏目查看。


四、考试时间

科目一、二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8日9:00-10:30

科目三、四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8日10:30-12:00

科目五考试时间:2018年12月17日前完成

科目一、二、三、四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考点为准。科目五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确定后向考生公布。


五、收费

根据《西藏自治区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我区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藏发改价格【2016】420号),我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核定的140元/人次收取。


六、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文化和旅游部审查后公布。2019年2月22日9:00时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旅游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9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

(二)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需要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只须参加科目五的考试。


十、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西藏自治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成立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导游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导考办),办公室设在委政工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导考试相关工作。

(二)加强考试管理。导考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协调,落实专人负责,严格遵守行政审批规范,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费用收取、结果发布、证书核发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时限开展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导考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对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联系人:袁嫄

话:0891-6834717

网上ATA报名系统客服电话:021-61948895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