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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试点申报工作启动

来源: 中国旅游报社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24

   为促进旅游和科技融合,充分发挥科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文化和旅游部选取部分省(市)开展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试点申报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明确了相关事项。

  通知明确,示范园区指面向旅游业开展科技研发或应用,以拓展旅游产品、丰富旅游业态、优化旅游服务、提升游客体验和满意度为目标,旅游和科技融合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示范意义的独立管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园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示范园区的评定遵循“自愿申报、自主创建、注重实效、突出示范、规范评审、动态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

  通知指出,申报示范园区的单位,应具备多项条件,如,有明确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单位;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具有旅游和科技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有持续的旅游科技研发、应用投入和良好的发展潜力;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性数据泄露、环境事件或安全、消防、卫生等重大责任事故。

  首批示范园区在北京、山西、黑龙江、江苏、广东、四川、陕西等省(市)进行试点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0日。(赵腾泽)


  相关文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