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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区旅发厅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08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厅各处室、各市(地)旅游发展局(文旅局):

现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2023年 8 月8  日

附件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藏政办发〔2019〕57号)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三项制度”作出的具体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完善文体旅执法保障机制,框定管理职责,强化处室伍建设,为建设推动文体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文旅系统内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落实,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规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办事的条件、环节等负担,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2、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执法信息、便捷办理各种手续、有效监督执法活动,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3、坚持务实高效。聚焦基层执法实践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不切实际。

4、坚持改革创新。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各部门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防止因循守旧、照搬照抄。

5、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明确执法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做好事前公示。各行政执法处室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责,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采集、传递、审核、发布工作流程和责任机构,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进行公示,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

3.规范事中公示。一是在执法中出具规定的法律文书,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解释工作;在执法中要注意加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处罚与教育并重。二是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着装、佩戴统一标识。

4.推动事后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实施后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在本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要标明行政执法种类、行政执法部门、做出行政行为的具体依据、公开时限、执法结果等内容。

(二)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1.完善文字记录。各行政执法处室要结合本行业有关规定和相关制度,研究制作行政执法规范用语、调查取证工作指南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参照司法部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结合本系统执法实际,研究制定统一适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2.规范音像记录。各行政执法处室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相关管理制度,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和执法活动场所,明确记录主体、设备配备、记录形式、记录要素、公开属性、储存期限和方式、监督管理等要求。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公民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受送达人拒绝接受行政执法文书的,可以将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按照工作必须、厉行节约、性能适度、安全稳定、适量够用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标准。

3.严格记录归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加强对执法台账、法律文书、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制作、使用、管理和归档保存,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严格执行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记录资料归档有关规定。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作为案卷评查的重要内容,并为后期案件评查工作奠定基础。

4.有效运用记录。要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对记录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典型案例,发现和改进行政执法薄弱环节,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咨询作用。对重大疑难的行政执法事项,在做出执法决定前召开重大案件讨论会,对法律适用、风险评估、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核,守住法律底线。

2.明确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包括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执行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等。对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当与法制审核机构协商沟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行政执法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3.深入落实审核责任。厅机关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执法处室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政策法规科对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的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三项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收集“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落实人员、信息、装备以及经费等相关保障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责任处室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迅速启动各项工作,督促“三项制度”工作见成效。

(二)抓好统筹衔接。把推动三项制度工作与今年开展的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将“三项制度”推进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定期对“三项制度”推进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推动工作不力以及在推进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进度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处室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