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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拉萨市宗教事务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8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拉萨市宗教事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区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四个创建”、做到“四个走在前列”、当好“七个排头兵”,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不断深化法治化建设,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

一、2022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抓责任体系,不断深化党对宗教工作全面领导。

进一步完善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体制机制,持续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全年陆续制定印发《拉萨市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拉萨市宣传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工作方案》,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统战宗教部门的牵头协调和依法管理责任,深化统战宗教部门党员干部与僧尼结对帮教活动,细化各成员单位宗教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宗教工作格局。夯实寺管会的直接管理责任,研究制定《拉萨市寺庙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和《拉萨市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寺管会教育、管理、服务职能。

(二)坚持抓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守“三个不增加”政策底线,贯彻自治区“七条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建立寺庙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宗教活动不“花样翻新”、活动场所不“私搭乱建”、教职人员不“各行其是”、寺庙财务不“暗箱操作”。

(三)坚持抓宣传教育,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深入开展“三个意识”教育,常态化开展“四条标准”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新旧西藏对比教育等思想政治引领工作,采取视频宣传、微信推送、一对一送教上门等方式,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全力提升干部执法能力。组织全市各县(区)宗教局局长、功能园区综治办主任和干部、部分乡镇(街道)统战委员、全市寺管会干部、伊斯兰教职人员举办3期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宗教局政策研究室负责同志,专题解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2次,市宗教局党组书记专题解读2次,市宗教局局长专题解读1次,参训人员达300余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加强党对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作为局党组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形成目标明确、任务明晰、措施具体的工作格局。将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普法与学法用法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普法各项制度,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宗教领域各类问题的能力,切实推进宗教领域法治化进程。

(二)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动广大涉宗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创新学习的方式方法,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新发展阶段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

(三)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常态化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夯实广大涉宗干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的理论功底,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准确把握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政策,了解宗教方面特别是藏传佛教的基本常识,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出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聚焦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好宗教领域法治宣传学习各项工作。以“八五普法”“三个意识”教育为契机,将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作为重点宣传学习内容,在涉宗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学透的基础上,组织僧尼、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认真学习《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将此作为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加强宗教人才建设,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提升寺庙管理法治化精准化水平的重要措施。